行车记录仪3C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
作者:华宇检测
更新时间:2022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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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则适用于音视频设备,包括以下产品种类:总输出功率在500W(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、音频功率放大器、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(包括各类光盘、磁带、硬盘、等载体形式)、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(充/放电器)、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、录像机、电子琴、天线放大器。
认证模式:型式试验+获证后监督
送样要求: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,样品选取本型号。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,样品应从系列产品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,并且选取的样品应尽可能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,不能覆盖时,还应选取申请单元内的其他型号样品做补充差异试验。申请单元代表性型号样品数量2 台(如认可 CB 样品数量1 台)。对电源适配器(含充/放电器)可根据系列产品特点补送输出电压zui高及输出电流zui大的型号。
安全关键元器件:电线组件、电源线、插头、器具耦合器(含连接器)、机内电源单元、熔断体、隔离变压器、器具开关(含继电器开关)、光电耦合器、整件滤波器、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、激光单元、非金属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