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黎巴嫩领事产品检测报告双认证-什么产品要认证-内容
黎巴嫩领事产品检测报告双认证
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“使用目的说明”: 巴基斯坦、黎巴嫩、印度、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: 卡塔尔、黎巴嫩、约旦、叙利亚、阿联酋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: 伊朗、秘鲁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: 阿尔及利亚、南非、尼日利亚、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;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(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,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,收20元翻译费);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。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,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。
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;对外贸易单据认证,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/中国国际商会按照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》职能,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,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,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、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。
领事认证 ,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,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(证)经贸促会证明/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。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,是一项时间紧、环节多、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。近年来,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,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。欢迎广大外贸公司、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。
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: (1)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; (2)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。常见的有:商业INV、箱单、价格单、船公司证明、提单、装箱单、保险单等; (3)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,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。 在实际业务中,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。对商业单据文件(如原产地证)予以领事认证,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:“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”(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,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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